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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代表工作意见


来源:   2006-09-18 16:03:10



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代表工作意见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的精神,本年度代表工作要以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区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解放思想,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代表法和广东省实施代表法的办法,坚持以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履职能力,使代表工作更有成效为重点,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和基础建设,切实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进一步推进和谐黄埔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上新台阶

(一)做好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的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及时做好代表议案的实施。扎实抓好代表议案实施方案的制定、审议,实施方案的实施,实施过程的跟踪、调研和视察等环节,确保代表议案的落实。

(二)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分类整理、交办和督办工作。代表建议坚持分类交办和分类督办相结合,交办后由本会各工作委员会按照分工落实督办;坚持普遍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把涉及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若干个代表建议列为重点跟踪的建议,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加强常委会工作部门与区政府办公室、各承办单位和各街道代表工作室的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了解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情况要重点跟踪。

(三)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进一步规范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的工作程序,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重点督办,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制度,坚持对议案和列为重点跟踪督办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或检查制度,并与常委会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建立议案、建议工作信息化管理和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系统,为代表议案建议全面信息化打好基础。

二、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四)保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常委会组成人员应积极参加所在联组活动,以多种形式联系代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分工联系代表的联系一年应不少于一次。

(五)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坚持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

(六)支持代表联系选民。各代表联组要为代表联系选民提供必要的条件,代表联系选区选民一年应不少于一次。保障代表能知下情。

三、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代表活动

(七)依法组织开好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好各项权利。代表要积极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决议决定,积极发表意见,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代表人民群众认真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八)要扎扎实实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联组活动。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坚持“视察前召开政情通报会,视察后及时召开情况汇报会”的做法。坚持“专题、小型、深入、实效”的原则,积极指导代表联组开展活动。各代表联组要在4月底前制订出本联组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排,送区人大常委会联络工委,并通知到每一位代表。各代表联组全年活动,不少于10天,其中要安排1次围绕区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检查或调查研究和1次会前的集中视察活动。各代表联组继续按照“小型”的原则,分成多个代表小组开展小型视察活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要做到主题突出,针对性强,要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做到明确目的,了解情况,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对代表在视察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好反馈、追踪工作。

(九)根据市人大的要求,支持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视察活动,进一步改进代表活动的方式。

四、积极开展代表学习和交流

(十)继续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针对代表整体履职能力中的履职意识、审议能力、调研能力和提出议案建议能力等方面的不足,继续以集中培训、分联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今年中拟组织一次以“查找和弥补履职能力中的不足”为主题的集中培训活动。切实搞好人大代表的学习,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水平和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要积极为代表的学习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促进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一)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单位间的学习交流活动,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多批次、分步骤”等方式开展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汲取经验,指导工作;要加强协调,热情服务,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继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

(十二)进一步落实代表履职考勤登记制度。各代表联组在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代表活动登记表、代表活动的主要情况和代表出勤情况,送区人大常委会联络工委。年终,由联络工委总结年度代表活动情况和代表出勤情况,总结代表工作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三)逐步推进代表活动日常制度。在总结完善原有代表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代表定期活动制度、代表分工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学习制度。继续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六、健全为代表提供服务的保障机制

(十四)进一步加强对区人大代表各联组、各街道代表工作室的建设和工作指导。帮助、支持他们开展代表工作,逐步提高街道代表工作经费,并为代表工作室订阅《人民代表报》、《中国人大》等报刊。

(十五)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代表工作的宣传。继续编印好《黄埔人大工作》,并为每位代表印送《黄埔人大工作》和订送《黄埔报道》、《中国人大》等报刊。同时,充分利用省、市新闻单位和《黄埔信息》、《黄埔报道》等区内刊物以及黄埔信息网人大网页,宣传我区人大工作,不断扩大人大代表的社会影响。

(十六)做好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工作。依据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保障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具体措施,适当对有关单位支持代表执行职务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七、扎实做好代表补选工作

(十七)争取建立相关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当前我区代表出缺和结构变化情况,优化代表结构,提出代表补选工作方案。

(十八)有计划分步开展代表补选工作。拟于今年第三季度建立补选工作队伍并完成代表补选工作。

八、进一步做好市人大黄埔联组代表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九)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认真组织市人大黄埔联组代表开展活动,为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十)根据市人大的安排,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访市代表活动,密切常委会与市代表的联系。

(二十一)坚持市人大黄埔联组代表联系基层的制度,继续安排黄埔联组24名市代表到各街代表联组,参与各街代表联组组织的学习、视察等活动,加强市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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