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区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
11月10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麦耀东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区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惠明所作的关于区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区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黄埔区经济发展实际。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黄埔区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并通过了相关决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预算的执行,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支出的需要,确保关乎民生问题的财政支出;同时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抗市场风险能力,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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