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情况报告
——2011年7月13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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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
陈建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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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执法检查计划安排,为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抓好落实,推进《消防法》在我区的有效实施,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6月15日-16日对我区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6月13日晚上,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到畅想国度KTV、采扬网吧、博仕会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暗访。6月15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分两个小组现场视察了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中青旅山水时尚酒店、黄埔区创得制衣厂、黄埔区中医院、丰乐综合批发市场和广州市盛兰印刷厂,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对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设立、消防设施的配备、安全通道的设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6月16日上午,召开了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了区政府贯彻落实《消防法》的情况汇报,并围绕进一步贯彻好《消防法》,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将执法检查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防法》在我区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2009年5月1日修订后的《消防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效地推动了《消防法》在全区的贯彻执行,我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主任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涵盖27个政府职能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区属总公司;各街道成立了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区政府每年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及目标。社会单位普遍建立了行业(部门)、单位法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班组、员工五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完善的消防工作责任网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联动互动工作制、定期召开消防会议工作制、火灾隐患定期报送制等工作制度,在全区开展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对各部门、单位落实消防管理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消防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各方力量得到有效整合。
(三)坚持严格执法,全面落实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消防行政审批工作,区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严格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及网上备案。继续加强消防行政管理工作,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隐患自查自改。进一步加大了对危险品场所消防设施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场所及物品流动情况实行全方位监控。
(四)开展专项整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开展重大活动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建国60周年、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场所整治工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场所、高层建筑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09以来,全区共检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3.5万多间(次)、出租屋16万多栋(次)、易燃易爆场所7千多间(次)、整改各类火灾隐患1.4万多处,政府财政投入整改资金600多万元。
(五)抓好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通过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组织大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消防法》的知晓度和学法参与度。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针对消防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加强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责任培训和火灾扑救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加强群防群治,完善消防救灾体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切实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社区、民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和扑救火灾,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地方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力量为辅助的社会化消防救灾体系。
二、在贯彻执行《消防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区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在政府层面,个别单位和部门存在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的现象;消防机构、派出所与街道办事处的主动联系、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社会层面,有些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对消防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特别是一些“三小”场所的经营者,对火灾隐患大多存在侥幸、麻痹心理;一些群众对消防工作及防火安全知识知之甚少,不仅逃生、自救能力薄弱,且对身边的火灾隐患熟视无睹,往往成为火灾的制造者和事故的受害者。个别单位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久拖不改,甚至存在违章蛮干、冒险作业现象。
(二)区域性、行业性的消防隐患仍然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时有反复,“三小”场所的消防隐患未得到根治。特别是“三小”场所普遍存在着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阻塞或防盗网无逃生口、住宿与经营合一、灭火器材不足等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
(三)消防安全宣传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门和街道承担,其他部门的参与相对较少,宣传公益化、社会化、网络化程度不高。
(四)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相对滞后。我区目前有市政消火栓285个,能正常使用的有258个,一些新建的路段未配备消火栓,与城市消防规划要求仍有差距。少数单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合理,仓库和办公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消防法》的建议
消防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执法检查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和培训范围,形成消防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防火单位和岗位的职工、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把安全用火、用电、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自防自救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的力度,广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知识,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认真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在保障消防专项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基础消防设施。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合理布局,使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落实到位。
(三)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和完善政府主管、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公安消防机构全警动员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格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加强各消防安全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联动监管机制,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效。加强建设工程的源头指导、管理和服务,帮助防火单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消除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实现预防火灾的关口前移。
(四)加强探索实践,进一步做好社区消防工作。要按照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加强街道、社区义务消防队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社区居民,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和基本逃生自救能力,实行群防群治,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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