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提出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发挥主导作用,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各依法治理单位工作的指导,促进2007年依法治区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推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督促做好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大力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有新的发展。
(三)督促“两院”认真贯彻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的进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四)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更加有效地行使决定权。第二季度听取办理代表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依法对议案实施方案作出决议。第三季度听取区2006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依法对区2006年决算作出决议。
(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努力探索行使决定权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积极争取区委对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支持。建立健全“一府两院”报告重要事项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重要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保证决议、决定的合法性。
(六)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保证决定权的有效实施。建立检查和督办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反馈,并进行有力的督办。重点抓好对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检查、督办,切实促进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代表议案实施方案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
三、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七)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学习贯彻监督法的工作意见》,做好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完善适应监督法要求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为全面正确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准备。同时,调整监督工作思路,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把增强监督实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各工作委员会要按照各自职责,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当好参谋助手。
(八)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拟于第三季度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我区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解决,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有关工作委员会要围绕法律的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研,为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对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此外,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协助开展有关执法检查。
(九)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对政府编制计划、预算及审计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计划和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加强对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进一步督促政府抓好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和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促进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财经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情况的调研和经常性分析,认真做好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工作,提出既有可操作性又有一定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常委会开展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十)选择关系本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围绕上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科教兴区战略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社区改水、建设省文化先进区、社会治安、卫生建设、“两院”公正司法、审计工作、监察工作、普法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审议工作报告形式,把对工作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统一起来,提高审议质量。建立健全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制度,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督办。
(十一)开展专题视察,加强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年内,安排两次专题视察,视察内容主要是:社区警务建设情况、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情况。
(十二)建立健全“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规章、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十三)做好监督情况的通报和公布。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确定通报和公布的内容、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和社会公布常委会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继续坚持举行重要情况通报会,向代表通报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
(十四)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处理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和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排查、协调工作和群众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健全和完善工作程序,推进人事任免工作
(十五)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干部原则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实现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的有机结合。
(十六)进一步完善拟任人员任前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等工作制度,不断增强人大任命干部的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和人大观念,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五、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十七)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分联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和联组组长的培训工作,使广大代表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增强当好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十八)拓展代表履职渠道。整合代表资源,扩大代表担任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制度,努力发挥代表在常委会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与代表联系的工作格局。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十九)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坚持普遍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重点督办、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制度,进一步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听取和审议承办机关关于代表议案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办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对有关机关的办理情况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或检查,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办理结果重点督查,努力使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有新的提高。
(二十)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把代表工作室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基层开展代表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委员会要积极深入各街代表联组和代表工作室开展调研,加强工作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小型分散视察活动,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增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多样性,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实效。七月份由各代表联组组织代表开展小型视察活动。十二月由常委会统一安排,以各代表联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好市人大代表黄埔联组的活动。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十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理论武装,特别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认真抓好宪法、法律及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有新的发展。
(二十二)加强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和关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多撰写一些有份量、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十三)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同宣传、新闻部门的联系,大力支持、配合新闻单位搞好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健全和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日常管理,改进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突出对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及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取得的重要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不断总结探索新时期创新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二十四)加强人大机关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增强机关的凝聚力。进一步充实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力量,加大机关干部内外交流力度。充分利用区内各种途径和全国人大的培训班,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机关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注重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兄弟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交流,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与外地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交流,不断开阔工作视野。
(二十五)改造常委会会议室电子表决系统,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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